关于做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及优质校建设2018年绩效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和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2号)要求,2018年是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收官之年,本次创新行动计划绩效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我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数据采集和相关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创新行动计划任务和项目绩效数据采集
相关部门、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绩效数据采集要求,对照绩效数据采集要点,客观、全面地统计相关数据(相关数据表请见附件5、附件6)。并对2016年、2017年填报的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核查,如需修改一并上报。
2.单项绩效报告
(1)相关部门、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所承担的创新行动计划任务和项目建设情况编写绩效报告(报告模板请见附件7)。
(2)承担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任务的部门编写一级项目绩效报告(优质校建设分工表请见附件3,绩效报告模板请见附件7)。
3.学院创新行动计划总体绩效报告
质量处根据各任务和项目绩效数据、单项绩效报告,汇总编制学院总体绩效报告。
4.建设资料整理及现场检查
(1)承担创新行动计划任务和项目的相关部门、各系部对照建设任务书,按照建设内容分类整理相关建设资料;
(2)承担优质校建设的部门、系部按照建设任务内容整理相关建设资料,学院将组织相关负责人现场检查建设情况和资料整理情况。
二、数据采集对象
经省教育厅立项确认建设的创新行动计划27个任务、40个项目以及优质校相关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工作责任部门和系部
党办、院办、人事处(含鉴定站)、教务处(含教科研部、现教中心、质量处)、学工处、财务处、招就处、保卫处、继续教育部、校企合作处、后勤中心、水利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商贸管理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
四、绩效数据统计时间段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五、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相关部门、系部、项目负责人填报绩效数据,并根据工作情况撰写绩效报告7;
2.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学院组织相关负责人现场检查总结及资料整理情况;
3.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质量处汇总分析,形成学院总体绩效报告,并提交学院审议。
六、工作方式
1.本次绩效数据采集由各系部(部门)和各任务、项目负责人线下填报,交由质量处统一上报“行动计划”管理平台。
2.相关部门和系部上交所承担的任务、项目绩效报告,由质量处汇总形成学院总体绩效报告提交学院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七、工作要求
1.在填写“2018年绩效数据填报统计表”时,请参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见附件4),正确理解数据采集要求。
2.各项表格中涉及的附件(word版、excel版、扫描件)请与表格一并于12月10前提交至质量处(数据表格请见附件4和附件5)。
3.创新行动计划各任务、项目和优质校建设一级项目需提交绩效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质量处。
4.所有表格和绩效报告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部门(系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
5.本次行动计划绩效采集数据将用于项目正式验收,请各部门、系部高度重视,要对照备案的任务书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及核查2016、2017年绩效数据,加强协调,集中力量,认真研读,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
联系人:叶继强石硕
邮箱:731647272@qq.com
附件:
1.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分工表
2.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3.优质校建设分工一览表
4.《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
5.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2018年绩效数据填报统计表
6.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2018年绩效数据填报统计表
7.绩效报告提纲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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